双湖县干部走村入户结对认亲促帮扶工作落到实处
2018年07月16日 17:07:33      来源:双湖县网信办  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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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消息 为全面落实中央、自治区、那曲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发挥双湖县干部结对帮扶主导作用,结合双湖县干部人事变动实际情况,近日,经双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,对“全县干部走村入户、结对认亲促帮扶”工作进行了调整。

此次调整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,以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核心,严格落实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”的要求,坚持因人因地施策,因贫原因施策,区别不同情况,做到结对帮扶、对症帮扶,将全县各乡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以“4321”的比例和多对一的比例结对,即正县级结对帮扶4户,副县级结对帮扶3户,正科级结对帮扶2户,副科级结对帮扶1户,一般干部结对帮扶1户或多人结对帮扶1户。 

严格落实帮扶责任,以帮助“转变观念、脱贫致富、政策到户”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为目的。以“思想、物资、资金、就业”为帮扶手段,其中资金帮扶按照每名干部不低于500元的标准,帮扶资金全部以股金形式,全额投入到“一村一合”或“一乡一社”中产生效益,用于解决贫困群体实际困难。帮助引导扶贫对象克服“等、靠、要”的思想,树立自力更生、勤劳致富的解困意识,帮使贫困群众逐步自觉接受新技术、新理念,逐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,加快脱贫致富步伐。

制定帮扶督导措施,要求各乡镇党委、政府每年对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督导检查,建立定期通报制度,形成督查专报,报送县委组织部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。县委组织部(强基办)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一年内对全县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2次以上督导检查,对思想上不重视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,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。对在“结对帮扶”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,对涌现出的好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,并将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双湖县将严格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各项指示要求,以“踏石留印、抓铁有痕”的勇气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,确保双湖县贫困户稳定脱贫,确保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

责任编辑:彭志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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