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消息 2021年2月22日,双湖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组织全局民(辅)警签订《公安信息网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《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“九不准”责任书》《“网络二十禁”责任书》。
双湖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政委边巴罗布强调:全局民辅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,要严格要求自己,注意通讯工具的使用,个人身份认证的微博、微信、QQ、抖音等各类社交平台不得使用公安标志与符号,不准擅自发布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。随后,要求全体民(辅)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,消除隐患。
通过此次责任书的签订,进一步增强了双湖县全体民(辅)警的保密意识,强化了纪律观念,杜绝泄密、窃密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,保障了公安网络和公安信息的安全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