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2015年03月19日 15:11:24      来源:双湖县委宣传部  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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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政发〔2014〕64号

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

紧急通知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县中(直)各单位:

近期,随着天气不断转冷,空气干燥,人民群众用火、用电、用气量急剧增多,火灾隐患较大。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我地消防安全工作,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,全力维护我县消防形势稳定,打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,创建平安双湖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切实增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。

春冬两季是防火工作的关键期,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大量增加,特别是随着三大节日等节日的日益临近,各种集会活动频繁,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;加之,我地冬季气候条件差,风干物燥,导致许多火灾难发现、难扑救、人员难疏散,尤其是一些地区易燃建筑密集,“城乡结合部”“九小场所”、“三合一场所”建筑火灾隐患十分突出,稍有不慎,极易发生亡人火灾事故。因此,各乡(镇)政府、各单位一定要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认真研判本地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、存在的问题、薄弱环节,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,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,狠抓工作落实,形成以“责任定位、责任分解、责任追究”的目标责任制,对任务层层分解,责任到人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

二、突出重点,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。

各乡(镇)、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,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同时,组织辖区内安监、公安等部门深入城镇和农牧区,重点检查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情况,切实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,尤其要对居民家中私自储存的汽油、柴油、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清查,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;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,重拳出击,高密度实施火灾隐患专项“围剿行动”,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逾期不能有效整改的,要依法采取关停、临时查封等有力措施,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;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,坚决消除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,全力确保我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。

三、注重实效,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。

各乡(镇)、各单位要结合冬春两季火灾防范特点,迅速在全县掀起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高潮。以学习、宣传,、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全民宣传教育纲要》等为主线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,推进本辖区、本单位人员学法、守法、用法。教育部门要结合校舍安全工程专项治理工作,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;此外,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农牧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播放火灾案例等形式,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教育和引导农牧区群众安全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。

四、落实战备,全力做好冬春两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。

一是强化灭火救援、抢险救灾、应急处突专业技能训练,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预案,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、重要场所灭火及应急救援演练,切实做好器材、装备的维护保养,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,能够快速、有效处置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;二是应急、安监、公安、医疗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,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,实行联勤、联动,切实做好“灭大火、打恶仗”的准备工作口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起来,认真抓好落实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。

双湖县人民政府

2014年11月10日



责任编辑:岳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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