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自治区纪委: 双节期间遵守“十个严禁”
2015年09月18日 15:49:34      来源:中国西藏网  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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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度的中秋、国庆双节将至,送礼又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热门话题。亲朋好友之间过节相互送礼祝愿本是自古传承的习俗,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往往爱搭着节日的“便车”,以送礼为名行贿索贿,炒热了“天价月饼”“天价名酒”“天价螃蟹”等一系列变了味的“节礼”。

2012年12月4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,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。规定中要求,上下级之间、部门之间、单位之间、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、宴请。此后,官场违规送礼的风气有所降温,但一些较为隐蔽的送礼贿赂等违规行为仍然存在。

现下双节将至,纪检部门再度“加码”,下大力气纠正“四风”,净化节日风气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了《中秋国庆纠正“四风”监督举报曝光专区》,让民众监督举报身边的公款收送节礼、公款吃喝、公务用车等不正之风。

“全国一盘棋”,西藏也不落后。近日,西藏自治区纪委已向各地市纪委、监察局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、监察室、区直纪工委、区教育纪工委下发了《关于2015年中秋过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》,针对中秋、国庆节两节期间的纪律作风问题提出要求,包括:

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;

严禁违规公款吃喝;

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;

严禁公款参加娱乐活动;

严禁公款相互走访拜访;

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;

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;

严禁跑官要官封官许愿;

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企业。

《通知》要求各级党委(党组)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,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决遵守以上“十个严禁”,发挥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。

另外,针对节假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,《通知》还要求各级纪检(纪检组)要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警示,制定“两节”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方案,明确任务要求,坚持上下联动,强化责任落实,保持反对不正之风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。

各级纪委(纪检组)要认真开展“两节”期间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工作,创新方式方法,畅通群众举报,着力发现穿上“隐身衣”的“四风”问题。同时,各级纪检(纪检组)要下沉一级,对下级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;对发生顶风违纪行为问题突出的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;对本级查处的典型案例,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
今年的中秋、国庆双节,西藏仍然要绷紧反“四风”、反腐败的神经,让违规行为无所遁形。

西藏严查腐败行为,严肃党风党纪之势头不减。此前,西藏自治区党委5个巡视组对第一轮专项巡视的自治区发改委、财政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农牧厅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体育局、科协、红十字会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、西藏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0家单位进行了巡视,巡视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,包括项目建设领域问题(比较突出),挤占挪用专项经费,国有资产管理不严,超标准接待、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。

因此,巡视组要求,各单位要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点,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;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“约法十章”、“九项要求”,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。

责任编辑:李瑞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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