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城内药店销售“消”字号产品进行专项检查。
检查人员通过排查县城内药店“消”字号抗(抑)菌制剂产品,重点检查在售的“消”字号抗(抑)菌制剂产品是否存在违规添加抗生素、同名原料、激素等禁用物质,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、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等问题,把好“消”字号产品安全关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经排查,未发现药店销售存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。
下一步,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“改进作风、狠抓落实”活动,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与县卫健委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“消”字号产品的日常监管,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