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3日,双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警务站、县消防救援大队、县市场监管局对加油站、餐馆等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。
检查组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有效落实,燃气漏气检测器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,用火、用气、用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,各类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和是否能正常使用,使用燃气的房间内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、消防设施是否过期等情况进行排查。对排查出的问题,做到立查立改,并告知经营者、居民不得将燃气设施密封或安装于墙壁,禁止在燃气设施捆绑、悬挂物品,同时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燃气。
此次排查,切实增强了辖区居民及商户的安全意识,确保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平稳,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,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。